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,经审议,我局拟对双柏县数字花卉产业园建设项目(一期)作出审批意见,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联系电话:0878-6147250(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办公室);传 真:0878-6147250。
通讯地址:双柏县妥甸镇东兴花园;邮 编:675100。
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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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柏县数字花卉产业园建设项目(一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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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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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雄州双柏县大庄镇柏子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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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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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柏县鼎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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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评文件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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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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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影响评价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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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高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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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概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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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 1 栋占地面积 288m2 的锅炉房,设置 2 台 2.1MW/h 热水锅炉及配套环保设施(2 台热水锅炉根据大棚供热需求单独或一起使用)。项目估算总投资150 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18.1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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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主要环境影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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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期影响:①废气: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因子主要为施工扬尘。产生扬尘的环节为施工场地平整、建材运输、堆放和施工场地车辆作业。②废水: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、员工生活污水。③噪声: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场内施工机械和材料运输车辆。④固废: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开挖的土石方、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。
运营期影响:①废气: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和燃料堆棚粉尘。②废水: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、冷库冷却废水、采后鲜花浸泡保鲜废水、锅炉软水制备
废水、锅炉强排水、园区初期雨水。③噪声: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。④固废:运营期固废包括除尘器收尘、锅炉灰渣、废树脂、废弃包装袋、废弃花枝、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、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;废机油、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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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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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期
(1)施工期废气治理措施:施工期间采取洒水降尘、物料覆盖等防尘措施,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。(2)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:施工原料按指点地点堆放,做好“三防”措施,防止雨水冲刷后流入环境地表水体;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沉淀后回用,不外排。(3)施工期噪声: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,尽量避免夜间(22:00~次日6:00)施工,采用低噪声设备,并对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,减小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。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,合理安排物料运输车辆运输的时间。(4)施工期固体废物:本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区回填及综合利用,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集中清运至大庄镇生活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置。
运营期
(1)运营期废气处理措施:锅炉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配套建设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271-2014)中的排放标准限值,通过35m排气筒排放。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封闭作业、洒水降尘等措施,达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》排放标准限值后排放。(2)运营期水污染处理措施:锅炉用水 设备冷却水和锅炉强制排水集后回用,不外排;鲜花浸泡保鲜用水经车间配套的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,不外排;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,后排入项目建设的污水处理站,处理达《城市污水再生利城市杂用水水质》(GB/T18920-2020)后回用,不外排。(3)噪声:项目运营期间采取设备基座减振、厂房隔声、严格控制车速等措施,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。(4)固废:运营期产生除尘器收尘、锅炉灰渣收集后回用;废离子交换树脂、废弃(防虫、农药、水肥)包装袋分类收集妥善储存后定期交由供货厂家回收;废弃花枝定期出售给有机肥厂作为有机肥原料使用;设备维护和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、含油废弃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建设的危废暂存间,并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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